企业所得税按照什么比例缴纳及企业所得税按照什么比例缴纳个税

北京大学王教授 2023-05-07 13:58:44 15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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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吗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是25%。

另执行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按照什么比例缴纳及企业所得税按照什么比例缴纳个税

企业税收比例

企业税收比例为2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交企业所得税是按利润缴纳还是按收入缴纳

交企业所得税是按利润缴纳还是按收入缴纳

企业所得税是总的来说是根据企业的“利润总额”(即“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缴纳的。但会根据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如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经费、广告费等多项指标有所调整。

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按收入*1.5%的税率征收,年末还按利润缴企业所得税吗

是的。你现在是按季度交的。年末的是年度报表。这是两个概念

建筑企业缴纳1%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计算的?

1、企业所得所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国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另外,为了照顾规模较小、利润较少的中小型企业,还设定了两档低税率:

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⑵对年应纳税所得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 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⑴国有企业;⑵集体企业;⑶私营企业;⑷联营企业;⑸股份制企业;⑹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4、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怎样分辨自己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是按收入来算还是费用

任何企业的所得税都是按企业的纯利润计算的,不是按收入也不是按费用。利润=收入-成本费用

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按集团公司所在地计税的吗?

不一定的。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那么分公司的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计税。如果是汇总缴纳的,那么分公司要在所在地预缴所得税,然后再汇总结算。

国家规定,分支机构应按《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1、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地区,一起交的话,要打申请,汇总交纳所得税的,一般情况如下:

(1)如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非独立核算,所得税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

(2)如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3)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新办企业条件的,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2、 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区,分公司按内资与外资来划分,内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机关缴纳,外资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向税局申请汇总到总公司所在的国税机关缴纳,并出具汇缴证明给分公司的国税主管机关。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

建筑劳务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来计算缴纳的?

国税管得着你们吗?你们该归地税管才对!你们主营是劳务安装应该,和国税啥关系,主营在地税就该向地税缴所得税。建议你问问你们的主管地税局!再者你的收入不是全部工程你不可能按全部工程缴税,按全部缴税你不赔死了!你问清楚了!千万别 *** ,交上了要就不好要了!你印花税也不该按全部工程交呀!整个工程都是你的吗?如果整个工程都是你的,你就得按全部,不然的话你就按你的收入部分交。

按合同总价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制造业

①、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②、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③、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④、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⑤、 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⑥、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2)、商业

①、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②、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③、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④、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回+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服务业

①、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②、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其它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三、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依照税法有关规定取得合法购货发票,无法确定其支付货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货款,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合同总价是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利润) 当然不是按合同总价缴纳

建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按工程承包合同缴纳

转发一个档案,参考一下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 2010-04-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档案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专案部(包括与专案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档案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专案部,应按专案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专案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专案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专案部的,扣除已由专案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档案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专案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专案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档案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专案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六、跨地区经营的专案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专案部)应向专案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专案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专案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专案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档案。 七、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专案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八、建筑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跨地(市、县)专案部,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九、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我要纠错/A】 责任编辑:肖肖

我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按季度缴纳,假如我是要交三季度的税,我是按7-9月份的利润总额缴纳啊,还是按1-9月交

不交

利息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所以存款利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银行存款利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能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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