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的文章

冲天猴你会放吗 2023-05-04 17:15:09 19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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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包含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的文章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合租房屋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一切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2.长期租赁短租应说明转租协议可提前约定。3.明确租金和水电费的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4.电话和宽带容易忽略,不用的时候及时停机。5.检查屋内设施,如有变动需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固定的,应当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一定要详细明确,包含租赁物的数量、价格、租金;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关于租赁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和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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