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的是老人先动手打伤男子,物业人员还手,那么极有可能认定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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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被打了,就不能还手吗?”,江苏苏州,某广场路口处,一名黑衣男子正挥舞着拳头,用力攻击一名躺在地上的老人。只见,男子身穿某物业的工作服,一把将老人抱摔在地上。蜷缩在地上的老人手中拿着铁链条,毫无招架之力,愤怒的男子更是狠狠用脚踹向老人的头部。
视频发布后,也有记者联系到了该物业公司,公司称已经报警,对错尚无定论。还称是老人与协管员发生口角后,先用铁链打人,男子才还手的,公司已经决定开除打人的男子。
目前,老人在医院进行救治,而派出所方面表示事件正在调查中。
太恐怖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样殴打一位老人,踹他头部,实在是太过分了。即便是老人率先出手,但对着一个老人抱摔和踹头,未免太过凶残。
当然,网友也有其他声音。很多人觉得老人倚老卖老,凭什么不让物业人员还手呢?毕竟物业人员也是人,被打了肯定也忍不下气。至于二人是互殴还是老人被打,需要等待警方进一步的调查。
若真的是老人先动手打伤男子,物业人员还手,那么极有可能认定为互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殴打、伤害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老人和保安发生争执,保安完全可以用言语化解,或者请领导层出面调解,那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但一方一旦动手打人,就升级成了违法行为。如果男子在被打以后,制止对方的后续击打行为,一般不认定为互殴。
但是,保安却选择对老人大打出手,那就是互殴,同样也是违法行为,也会受到处罚。
但是,若老人只是拿出铁链威胁而未真的伤到保安,保安就意气用事选择动手,那就不是互殴了,是保安单方面的故意伤害。目前老人仍在医院就医,还未做伤情鉴定。
若经过鉴定,老人的伤情未达轻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保安将会受到拘留和罚款。但若老人伤情已达轻伤及以上,这种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冲动是魔鬼!本来是安心平稳的一天,老人出门遛弯,保安正常工作,却因为彼此忍不下那一点火气,而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实在是可惜。作为成年人,一定要学会宽容和谦让,出门在外以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