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补偿金以及竞业禁止补偿金可以在在职期间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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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竞业限制补偿金能否提前支付
- 2、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 3、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 4、签了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有效吗
- 5、请问什么是竞业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能否提前支付
法律没有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能否提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先支付给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金,法律也不禁止。根据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予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济补偿,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标准,我国各地的具体规定各异,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年经济补偿数额不得低于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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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限制或称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为了限制劳动者不去竞争对手处工作,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就需要给劳动者支付一笔竞业限制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即对于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签了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有效吗
签了竞业限制是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给补偿金无效。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请问什么是竞业补偿?
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你不在原单位工作后,原单位为了避免你在其他单位工作而导致原单位的一些技术或者商业秘密可能的流失或被侵害,而要求你在离开原单位后,不得到其他同业竞争的企业工作,而原单位会给予你能够接受的经济补偿,这个补偿金通常就叫竞业限制补偿金。
补充答复一下吧:你这种情况,实际上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竞业补偿费。因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款项,而不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支付的款项,有些单位利用劳动者不明白法律的做法意图用这种方式把应付工资用竞业费用的名义支付的方式以达到限制劳动者今后寻找工作的自由,这个做法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